1、毕业集中迁出
根据就业部门提供的派遣方案,集中办理。毕业离校前,户口迁移证、户口卡集中下发到院系。
2、毕业离校后办理迁出(京外落户)
持①就业部门出具的户籍办理手续通知、②就业报到证复印件
提交师生服务大厅9、10号窗口,前往花园路派出所办理。
毕业生迁往上海的,须提供《欧足联赛事app下载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》(黄联)
3、毕业离校后办理迁出(京内落户)
持就业报到证原件(升学的,持录取通知书),到师生服务大厅9、10号窗口办理
4、毕业做博士后
京内的持入户通知单、进站审核表,到师生服务大厅9、10号窗口办理
京外的持准迁证及进站相关材料,提交师生服务大厅9、10号窗口,前往花园路派出所办理。
5、退学迁出户口
本科生:学籍办出具的户口转移证明、退学证明书
研究生:研究生管理处出具的退学决定书、招就处出具的户籍办理手续通知
提交师生服务大厅9、10号窗口,前往花园路派出所办理。
学生在读期间,公安机关不受理除毕业、退学、转学的中途迁出户口事宜。
委托他人办理的,须另提供委托书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