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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路校区 安全保卫处 正文
学生户口迁出

1毕业集中迁出

根据就业部门提供的派遣方案,集中办理。毕业离校前,户口迁移证、户口卡集中下发到院系。

2、毕业离校后办理迁出(京外落户)

持①就业部门出具的户籍办理手续通知、②就业报到证复印件

提交师生服务大厅9、10号窗口,前往花园路派出所办理。

毕业生迁往上海的,须提供《欧足联赛事app下载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》(黄联)

3、毕业离校后办理迁出(京内落户)

持就业报到证原件(升学的,持录取通知书),到师生服务大厅910号窗口办理

 

4毕业做博士后

京内的持入户通知单、进站审核表,到师生服务大厅910号窗口办理

京外的持准迁证及进站相关材料,提交师生服务大厅910号窗口,前往花园路派出所办理。

 

 

5、退学迁出户口

本科生:学籍办出具的户口转移证明、退学证明书

       研究生:研究生管理处出具的退学决定书、招就处出具的户籍办理手续通知

 提交师生服务大厅9、10号窗口,前往花园路派出所办理。

学生在读期间,公安机关不受理除毕业、退学、转学的中途迁出户口事宜。

 

委托他人办理的,须另提供委托书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。